国家宗教事务局: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自我炒作
近日,国家宗教事务局正式印发了《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行为规范》)。《行为规范》的公布施行,是深入贯彻落实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具体举措,有利于规范宗
近日,国家宗教事务局正式印发了《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行为规范》)。《行为规范》的公布施行,是深入贯彻落实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等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具体举措,有利于规范宗
国家宗教事务局印发《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》。其中提到,宗教教职人员不得通过网络借教敛财;不得以修建宗教活动场所、举办宗教活动等名义募捐;不得组织、参与商品营销、直播带货、打赏等经营性活动和商业性表演、演艺活动。